2013年12月25日 星期三

[法緒] 車霸逼出人命 殺人罪送辦

中國時報 胡欣男/台北報導 2013年12月25日 04:10

立院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對惡意逼車行為明確定義。桃園縣有名堪稱近年最囂張的「恐怖司機」姜智耀,他曾逼車害軍人撞死自行車騎士,之後又因懷疑被學生瞪,竟開車尾隨學生搭乘的公車,二審將他判刑7年4月。
姜智耀97年底,他在中壢與酒駕的李姓職業軍人擦撞,火大一路閃車燈、狂按喇叭逼車,雙方追逐10多分鐘。李迴轉擦撞安全島失控,撞死騎自行車的男子。
98年,姜智耀駕駛計程車中壢火車站附近,險些撞上黎姓高中生,黎跳上公車離開。姜竟開小黃一路緊逼公車,按喇叭、拍打車門要司機開門。更扯的是,姜繼續尾隨公車約6公里,囂張地將計程車橫檔前方,上車尋仇。
此外,國道麻豆路段今年9月發生小貨車惡意逼車,害自小客車撞上護欄翻車的意外。警方追查發現,小客車的行車紀錄器背景聲竟是Candy Crush,懷疑駕駛可能邊開車邊玩遊戲,害貨車差點追撞,才一路逼車肇禍。
去年9月,淡金公路凌晨發生青少年逞凶逼車2死命案,兩派年輕人到石門18王公廟拜拜,僅因細故誤會在路上逼車狂飆。吳姓男子駕車高速衝撞,將騎機車的喬、簡姓少年逼上絕路,失控撞上民宅致死,警方將吳等飆車者依殺人罪嫌送辦。

偵防車出動 警方來真的
中國時報 謝幸恩/新北報導 2013年12月25日 04:10

立法院修法通過,未來惡意逼車的汽車駕駛最高可罰2.4萬元罰鍰,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交通科長閻秉文指出,除接受民眾主動拿行車紀錄器舉發,用「以車追人」的模式找到駕駛,警方也會「主動出擊」。
閻秉文說,警方會以「偵防車」穿梭於車陣間,若遇到惡意逼車的駕駛,便拿出警示燈,主動攔停路肩,帶回局內偵訊。路肩定點待命的勤務車上,備有行車紀錄器做蒐證,隨時可做舉發。
閻秉文也說,凡接獲民眾告發駕駛惡意擋道,先調閱沿線監視器,再加上民眾行車紀錄器等畫面,讓警方循「以車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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