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經濟成長率確定保2不成,明年也無法保3,然百物齊漲加上食安造成人心不安,民意怨氣沖天可想而知,部分立委因而要求刪減閣員、尤其是財經相關部會首長的年終獎金。這或可一時大快人心,讓立委攻占不少媒體版面,頗有快意江湖之色;但這種羞辱的方式,刪減的不只是相關部會首長的收入,也同時打擊了部會首長乃至於其所領導團隊的士氣與尊嚴,甚至傷害了內閣部會的公平性。試問,經濟表現不如人意,需要負責的只是財經部會首長嗎?
削減官員薪資的目的絕非「梟首示眾」,應有兩個深刻的意涵,一是在整體大環境不佳的情況下,人民的收入沒有成長,官員們苦民所苦,願意減收俸祿,畢竟「爾俸爾祿乃民脂民膏」,當人民的薪資收入普遍因經濟成長未如預期而無法增加、甚至減少時,官員薪資的供給也會減少,減薪或至少減年終獎金,本是理所當然。
其次,藉減薪讓為政者知道是因為自己不夠努力或者即使「自認」已經很努力了,但成績就是不理想,因此以減薪表達自我惕勵與懺悔之意。
無論是前者還是後者,重要的是應該由行政體系自發性提出,關鍵在政府官員主動且甘心願意。2012年5月大阪市長橋下徹在競選時提出,公務員的薪資來自人民的納稅錢,公務員的薪資水平如果比企業高,是毫無道理的事,如果當選市長,會讓市府職員的工資比照一般企業員工。橋下徹上任後,本人先行減薪1/3,大阪市政府與市勞動組合工會交涉後也分階段進行削減計畫。
311大地震後,為尋找重建工程所需財源,日本政府在2012年2月提出國家公務員減薪法案,從2012年4月到2014年3月,對所有國家公務員平均減薪7.8%。
2008年景氣低迷衝擊全球,新加坡政府決定總理、部長及高階公務員在隔年將減薪11%至19%,以共體時艱;當時台灣也有民意代表要求政務官向新加坡學習,帶頭減薪,但有閣員認為台星兩地政務官的給薪制度不同,難以比照辦理。新加坡是依民間企業的CEO(執行長)給薪,而台灣官員的薪水低太多了,意思是削減的空間十分有限。
此言不能說無理,但是別忘了,各國平均國民所得不同,政府官員的薪資究竟是高還是低,不只是要有國與國之間的橫向比較,更應該要有該國內的縱向比較,也就是說,其總收入(含各項津貼)與一般任職於民間企業者相較如何。其次,若是政務官或者高階公務人員的薪資比照民間企業,那麼其薪資報酬是必須與經營績效(KPI,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s,關鍵業績指標)連動的,也就是說,當KPI高的時候可以加薪,一旦KPI滑落收入自然就減少了。同理,立法委員也要看立法績效,縱向與一般任職於民間企業者比照敘薪也。
近日坊間有人倡議閣員薪水應該隨著「痛苦指數」(失業率加物價上漲率)浮動調整,此說雖帶有情緒,但也並非全無道理。根據主計處統計資料顯示,台灣最新的痛苦指數較之鄰國南韓與新加坡都來得高;至於平均薪資水準那就更不用講了,16年薪水沒漲的台灣是比都沒得比的。
因為經濟成長不如預期,立委決定刪減經建會主委管中閔的年終獎金一半,另一半則凍結「留校察看」,依未來台灣經濟表現再決定是否「解凍」。
經建會負責整體經濟規畫,經濟表現差,主委自是責無旁貸,但是民代這種個別式的選擇刪減,終非良策;況且說到負責,做為國家領導人的總統與國家CEO的閣揆豈不是更應該要負責嗎?
年終將屆,但企業員工一年一度最期待的年終獎金卻不如人意,據人力銀行的調查,將創下4年最低,人民心情之悶可想而知,此情此景,政府高官必然看在眼理,有何感想又有何作為呢?
回頭再來看只知檢討別人的立法諸公,攤開其立法績效與成本,是不是更該自我減俸。今天不少法案不是躺在立院就是民粹修法,立法的質與量對納稅人交代得過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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