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5日 星期三

[考銓] 養育幼子 考取公職可保留3年

(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23日電)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公務人員考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養育3歲以下子女的高普考及格者,資格得保留3年。
現行規定,公務人員考試正額錄取人員無法立即接受分發者,得檢具事證申請保留錄取資格,如服兵役的保留期限不得超過法定役期、讀碩士的保留期限不得超過3年、讀博士不得超過5年,疾病、懷孕、生產、父母病危及其他不可歸責事由,保留期限不得超過2年。
不過,為鼓勵國人養育兒女,考試院提出修法對有育嬰需求的應考人提供誘因。初審通過的條文增訂,養育3足歲以下子女的公務人員考試正額錄取人員,得保留3年資格,但配偶為公務人員依法已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不得申請保留。

初審通過條文也調整進修碩、博士學位的保留年限,將現行碩士不得超過3年改為2年,博士則從5年改為3年,並增訂及格者有子女重症事由,可保留2年。列入候用名冊的增額錄取人員,初審通過條文明定,因服兵役未屆法定役期或因養育3足歲以下子女無法立即接受分配訓練者,也可申請延後分配訓練。

初審通過條文也增訂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特殊境遇家庭應考人的各種考試報名費得予減少;考試及格證書的式樣及費額由考試院訂定,但對身心障礙、原住民族、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特殊境遇家庭的考試及格人員,考試院得減徵、免徵或停徵費額。102/12/23

[法緒] 觀念平台-關說沒事 司法有事

中國時報 歐陽弘 2013年12月25日 04:10

今年9月發生立法院院長為在野黨黨團總召所涉刑案的關說疑雲,原本眾人皆是霧裡看花看不清,只能靜候司法調查,但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先前公布的新聞稿,讓人看到撥雲見日後的醜陋。關說真的曾經發生,但這一則在台灣司法史上注定留名的關說案件,檢評會卻曾試圖將關說者與被關說者輕輕放下,而試圖嚴重懲處揭開關說事件的人,其中輕重失衡,至為明顯。
據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調查: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長陳守煌於柯建銘案件經判決無罪後某日,接獲立法院王金平院長電話:「有許多二審檢察官對於一審有罪、二審改判無罪之案件,經常為了避免責任濫行上訴,希望檢察官能有道德勇氣,同時希望檢察官對於柯建銘委員的案件是否上訴,應詳予審酌」、「這個案子…如果沒有判決違背法令的情形,你們檢察官不要隨便就找一個理由,然後就隨便上訴,讓案件拖延不決」。陳守煌檢察長隨後約見承辦該案檢察官林秀濤,表示:「國會傳來一件案子,是柯建銘違反商業會計法案子,這個案子不會多大、多嚴重,(一審)判6個月得易科罰金,妳自己依法辦理,如果可以的話,無罪不必硬要上訴」。
以上對話雖以「希望」與「依法辦理」呈現,但表明壓力來源以及長官引導的結論,確實構成關說,檢評會也正確認定此點。只不過對陳守煌與林秀濤的不當行為,檢評會當時僅建議對其做出警告,毋庸移送監察院。相較之下,檢察總長黃世銘與另兩位特偵組檢察官的濫權監聽與洩密行為,被認為是違法,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檢評會建議將該3人移送監察院,建議對檢察總長撤職、對兩位特偵組檢察官申誡。
檢評會原試圖輕放陳守煌與林秀濤的理由有3,一是二人「均已坦白、誠懇陳述事發經過」。二是面對關說,程序上應「辦理登錄,以避免其執行職務之公正受懷疑」,「被關說未登錄」只是程序疏失。三是林檢察官仍調取相關卷證才做出最後不上訴決定,所以沒有違法。對於檢評會來說,司法關說根本不是應嚴厲懲罰的犯行。
檢評會明確指出整件事情就是關說,陳守煌卻說「沒有關說的明確證據」,因而打消辭意,否定自己在檢評會中的說法。
接到檢評會報告後,法務部直接免除陳守煌的檢察長職務,而非僅止於警告,再一次讓人不解檢評會當時為何會做出警告的決定。另方面,法務部雖正確免除其檢察長職務,卻又將陳守煌調職最高檢察署檢察官。雖內行人看是降調,卻很難讓一般人相信有何實質懲處,甚至更相信是榮升。對司法關說一事,我國實應採取更慎重的否定態度,否則一般人又如何能信任司法?
(作者為律師、東吳大學兼任助理教授)

[法緒] 洪仲丘案 路人也可代提「我要見法官」

中國時報 徐子晴/台北報導 2013年12月25日 04:10

洪仲丘案憾事將不再發生!立法院會昨天三讀通過《提審法》修正案,新增「見義勇為」條款,未來若經審議通過,在軍中如果被違法悔過關禁閉、外配被移民署違法拘留等情況,只要在24小時內由親友、甚至是路人提出「我要見法官!」,經法院同意後,人身自由可以立即獲得保障。
提審就是指司法救濟的救急制度,若民眾被法院以外的機關逮捕、拘提時,程序不具合法性,可聲請司法救濟。
現行提審僅限縮於刑事犯罪。為實現憲法保障的人身自由,彌補制度不足,根據三讀通過條文,被違反正當程序逮捕、拘禁時,可在24小時內,由當事人、或當事人以外的任何人提出口頭、書狀聲請法院提審。
未來包括軍人被不正當要求悔過關禁閉、外配違法被拘留、因精神疾病被強制住院、感染傳染病被強制隔離等,涉及剝奪人身自由狀況,只要說一聲「我要見法官!」就可以要求法院介入,重新審視行政程序,保障人身自由。如先前震驚全國的洪仲丘案件,若未來民眾在軍中被要求關禁閉,但當事人認為程序不正當,就有機會要求提審,連軍中同袍也可以見義勇為,代為聲請,以避免憾事再度發生。
此外,行政機關須主動告知人民有要求提審權力,並在24小時內將當事人解送地方法院審理,若執行機關不理會當事人聲請提審,將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的刑責。過去SARS引爆大規模強制隔離,這次也一併修正,賦予病者可要求提審的權利,但為避免傳染病擴散,可採用視訊提審,不過須全程錄音錄影。

[法緒] 車霸逼出人命 殺人罪送辦

中國時報 胡欣男/台北報導 2013年12月25日 04:10

立院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對惡意逼車行為明確定義。桃園縣有名堪稱近年最囂張的「恐怖司機」姜智耀,他曾逼車害軍人撞死自行車騎士,之後又因懷疑被學生瞪,竟開車尾隨學生搭乘的公車,二審將他判刑7年4月。
姜智耀97年底,他在中壢與酒駕的李姓職業軍人擦撞,火大一路閃車燈、狂按喇叭逼車,雙方追逐10多分鐘。李迴轉擦撞安全島失控,撞死騎自行車的男子。
98年,姜智耀駕駛計程車中壢火車站附近,險些撞上黎姓高中生,黎跳上公車離開。姜竟開小黃一路緊逼公車,按喇叭、拍打車門要司機開門。更扯的是,姜繼續尾隨公車約6公里,囂張地將計程車橫檔前方,上車尋仇。
此外,國道麻豆路段今年9月發生小貨車惡意逼車,害自小客車撞上護欄翻車的意外。警方追查發現,小客車的行車紀錄器背景聲竟是Candy Crush,懷疑駕駛可能邊開車邊玩遊戲,害貨車差點追撞,才一路逼車肇禍。
去年9月,淡金公路凌晨發生青少年逞凶逼車2死命案,兩派年輕人到石門18王公廟拜拜,僅因細故誤會在路上逼車狂飆。吳姓男子駕車高速衝撞,將騎機車的喬、簡姓少年逼上絕路,失控撞上民宅致死,警方將吳等飆車者依殺人罪嫌送辦。

偵防車出動 警方來真的
中國時報 謝幸恩/新北報導 2013年12月25日 04:10

立法院修法通過,未來惡意逼車的汽車駕駛最高可罰2.4萬元罰鍰,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交通科長閻秉文指出,除接受民眾主動拿行車紀錄器舉發,用「以車追人」的模式找到駕駛,警方也會「主動出擊」。
閻秉文說,警方會以「偵防車」穿梭於車陣間,若遇到惡意逼車的駕駛,便拿出警示燈,主動攔停路肩,帶回局內偵訊。路肩定點待命的勤務車上,備有行車紀錄器做蒐證,隨時可做舉發。
閻秉文也說,凡接獲民眾告發駕駛惡意擋道,先調閱沿線監視器,再加上民眾行車紀錄器等畫面,讓警方循「以車追人」。

[行政法] 越娘外遇扯李鴻源 行政訴訟駁回

中國時報 林偉信/台北報導 2013年12月24日 04:10

越南新娘武翠姮因婚外情遭內政部以「品行不端」為由,撤銷國籍,她怒嗆內政部長李鴻源也有婚外情,並提行政訴訟救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部長有無婚外情,屬政務官適任問題,與本案無關,武女通姦有違公序良俗,內政部處分並沒有不當,昨日駁回聲請,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武女嫁來台灣後,民國96年間生下1女,並於98年9月9日獲准歸化為台灣籍;2年後,武的先生發現她有外遇,向法院提起訴訟確認親子關係、訴請離婚,並因此得知自己不是小孩的生父。
武女離婚後,與婚外情對象、同鄉的范姓男子產下1女,不久,她卻收到內政部公文,以她有婚外情為「品行不端」、違反《國籍法》為由,撤銷她與2名幼女的國籍。
武女得知被撤銷我國籍後,相當氣憤,她怒批內政部長李鴻源的婚外情事件全國皆知,部長說她品行不端正,自己不也一樣;她被撤除國籍,那李鴻源不也應該要下台嗎?武女訴願遭駁後,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法官撤銷內政部的處分。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依現行國籍法規定,外籍配偶歸化後,5年內如果違反「品行端正、無犯罪紀錄」的規定,應撤銷國籍;武女於婚姻存續中,違反夫妻忠誠義務,與他人婚外生子,有違婚姻與家庭制度,難謂符合「品行端正」要件。
合議庭也指出,李鴻源有婚外情即使屬實,僅涉及是否適任政務官問題,與武女是否違反國籍法無關;「品行端正」是不確定法律概念,行政機關如果非基於錯誤事實,未違反平等原則,作出的判斷應予尊重,23日駁回武女聲請,全案可上訴。

[法緒] 觀念平台-快快設立海洋保育署

中國時報 邵廣昭 2013年12月24日 04:10

據悉這次立法院的院會可能會包裹表決通過行政院組織再造的一些部會,包括成立「海洋委員會」,這並非學界及民間乃至馬總統競選政見中所希望的「海洋部」。如就目前行政院版本的海委會的組織架構,其下只有「海巡署」1個署,及包括「海洋資源處」在內的5個處。但因編制員額少,經費有限,員額也可能多由主導執法及非保育專長的海巡署的原有人力調撥過來,實難發揮功能。
目前全球永續發展問題,除氣候變遷之外,還有生態系劣化、海洋生物多樣性快速消失、漁業資源日益枯竭等問題,亟需正視及挽救。否則預估到2048年,距今只剩34年時間,全球的海洋將面臨無魚可捕,無魚可賞、也無魚可用來作為科學研究的材料,包括生命科學、遺傳資源的利用及仿生學等研究恐將無以為繼,這讓我們不知未來要如何面對子孫對我們這一代的質疑和責難。
台灣四面環海,海域面積是陸域的4~5倍,但國土規畫、資源保育、國際事務、環境保護乃至於環境教育,均因過去重陸輕海而被輕忽。
目前的海洋事務分屬政府7個部會,各機關本位主義,事權不統一,公權力不足,管理不夠落實,以及民眾海洋保育觀念與守法精神落後的情況下,台灣的海洋生態及漁業資源仍在每況愈下。台灣的海洋不久即將變成「無魚之島」。調查顯示,特別是潮間帶的生物種類正以驚人的速度在迅速消失中。
在眾多破壞海洋生態因素中,過度捕撈應是目前最主要的原因,氣候變遷及海洋酸化乃是未來進行式。但政府為照顧漁民的生計及其短期的利益,或許也因爭取選票考量,而常無法制定更有效、更直接的管理和保育措施,更不易自己同時扮演黑臉和白臉角色。
如果未來漁業署納入「農業部」後,漁業署恐將更有理由把海洋保育的工作,如海洋保護區的管理,推給「海洋委員會」掌管。表面看來未必不好,但海洋委員會只有位階低、人力物力不足的「海洋資源處」負責,企盼海洋永續恐難有起色。
如果馬政府放棄「藍色革命、海洋興國」政見中的「海洋部」,那麼搶救台灣海洋資源的途徑,就不僅是在海委會下成立「海洋資源處(或司)」,而應另設三級機關的「海洋保育署」,針對藍色國土的規畫和海洋資源與環境的保護補強功能之不足。未來漁業資源的開發及海洋保育也可以分別由農業部的漁業署和海委會的「海洋保育署」分工協力,各司其責。
政治是一時的,但我們的未來是永遠的。在此籲請大家支持,能把組織再造限定70個三級機關中的最後一個名額留給「海洋保育署」。讓這個單位能有海洋保育的「胡蘿蔔」也有海巡執法的「棒子」,促成海洋永續發展的願景。
(作者為中研院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研究員及行政院永續會委員)

[心理學] 從眾心理 使教友盲目追隨

2013-12-14
自由時報

〔記者吳為恭、蘇孟娟/綜合報導〕高中生遭日月明功成員虐死案,舞蹈老師、資深銀行員、公司處長,甚至高中輔導老師都涉入,集體做出虐行,令人不可思議。
東海大學社工系副教授彭懷真指出,宗教往往容易結合神秘現象,透過特殊機制進行操控,日月明功事件涉嫌的成員,雖不乏教師等知識份子,但宗教信仰與科學,本來就是截然不同的範疇,和學識、教育程度沒有直接關聯,日月明功的案例不令人詫異。很多宗教都有「集體情境暗示」效果,用特別的語言強烈暗示下,「從眾心理」讓人接受情境,甚至服從。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婚姻與家族治療研究所教授郭麗安表示,創辦人陳巧明建立了個人威望與魅力,成員對她產生心理依賴,深陷其中,而跟隨她做出難以預料的行為,連知識份子也不例外;在青少年團體的陣頭、幫派常見「從眾心理」,盲目跟隨做出毀滅行為,但本案被告不乏事業有成的成人,按理不太會有「從眾心理」,若有,唯一的「眾」就是陳巧明。
大衛教派集體自焚 美宗教悲劇
兩位教授指出,國外有不少類似日月明功的宗教案例,最著名的就是一九九三年四月,美國韋科鎮發生大衛教派教徒集體自焚案,被認為教徒被教派領袖的威望所帶領造成悲劇。
郭麗安說,一般宗教或團體要建立領導人威望,通常要透過教義和專業知識,但日月明功沒有教義、陳巧明沒有靈修專業,她如何建立威望?值得探討。
彭懷真指出,以日月明功案例來說,令人匪夷所思的是,高中生之死係歷經長時間的過程,其間只要有人喊停,就可能避免悲劇,或許過程中有人曾產生懷疑,卻不敢承認或抗拒,只好以更激烈的方式「證明自己過去的相信或選擇是對的」,或以「效忠」、「救贖」等理由說服自己或自我辯護,卻造成難以挽回的遺憾,這個代價未免太高。

有話要說-當輔導老師成加害者

  • 2013-12-21 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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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國時報
  •  
  • 【彭懷真】

涉嫌虐死高中生詹淳寓的共犯,有3位老師。檢警專案小組訊問她們時,忍不住質問:「身為師長,怎麼會如此殘忍害死學生?」尤其涉案老師具有輔導或護理背景,在校教的是生涯輔導、生命教育及健康與護理等課程。
     這怎麼解釋?讀完博士後,我曾經在監所擔任心理輔導老師,接觸上千個案例,還沒遇到這樣的「加害人」。
     雖然我做的是心理輔導老師,但輔導效果如何,難以判斷。我不知道自己所說所行是否確實對被輔導的對象有幫助,我只能謹慎運用有限的知識,唯恐使輔導淪為「愈輔愈倒、一輔就倒」。
     我也是父親,30多年來我總是害怕自己所言所行可能傷害了兒女,我必須戒慎恐懼,唯恐兒女的心理充滿傷口。
     輔導只是一種工具,使用工具要小心,使用工具者的心態與人格尤其關鍵。人人的心中都有缺口與傷痕,但應避免這樣的缺口傷害他人。輔導者最大的考驗是檢視與整理自己的心理,使自己成為一個「對的人」,然後試著用「對的方法」去陪輔導的對象。
     這3位老師顯然沒有用「對的方法」去關心詹淳寓,她們對神祕力量順服,寧可做幫凶也執迷不悟。長期學輔導、從事輔導,卻沒有學到輔導的基本精神應該是「對生命的尊重」。
     一個日月明功的負責人就可以摧毀她們在輔導專業上的基本精神,也顯示輔導只是她們討生活的手段而不是生命價值。更可悲的,輔導這個手段使她們有「專業的頭銜」,進而成為加害的凶器。
     高中生死在輔導老師的傷害中,詹淳寓從被凌虐到死亡是漫長的日子,可憐的他在母親、老師、凶殘的宗教人士逼迫下,即使寫了十幾封自白書也難逃一死。
     這,真是以輔導之名行凌虐之實的殺人案。不過也別忘記:沒有殺人但凌虐的案件,非常多。如何斬斷任何「輔導」與「凌虐」的連帶,是該好好思考的。
     (作者為東海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副教授)

熱門話題-當愛沉淪為權力關係
中國時報 彭天福/台中一中主任輔導教師 2013年12月25日 04:10

日昨貴報彭懷真教授〈當輔導老師成加害者〉一文,發人深省,特撰此文以呼應之。
任何依附型權力關係,權力高者以愛為名、為對方好作出發點,指導權力低者該往何方(目標),以及該怎麼做(手段)。
在依附型權力關係裡,權力低者對權力高者因依附而信任,因信任而順從,也可能因順從而受苦或受害。媽媽一句「早知道當初就不要生下你」,或者老師一句「這麼簡單你也不懂」,都可能成為孩子心中一輩子糾纏不休的厲鬼。要斬斷任何「為對方好」與「凌虐」的連帶,有賴雙方共同認知並檢視
一、出發點好不等於目標正確:詹姓學生的媽媽愛孩子,但是戒毒顯然是錯誤的目標;目標都錯了,手段不過加速悲劇發生而已。二、目標正確不等於手段正確:果真有戒毒的必要,怎麼會關起來嚴刑拷打呢,不是應該送勒戒所嗎?
除了依附型權力關係脫軌演出外,銅牆鐵壁似的結構宰制才是日月明功集體凌虐事件的元凶。日月明功成員在辱罵、打巴掌、罰下跪、不准回家等手段宰制下,理智終於喪失而是非顛倒,自我最後僵化而人性扭曲。
在日月明功集體凌虐事件中,母親和輔導老師的角色皆令人錯愕與憤怒。痛定思痛,為避免類似慘劇重演,個人認為:在微觀的依附型權力關係裡,我們要不斷反思「出發點─目標─手段」之間的邏輯關係;而在鉅觀的結構宰制上,我們要透過批判與反抗,全力阻止扭曲人性的結構成形、成魔。

2013年12月24日 星期二

[法緒] 王金平關說案與立法院問題


我有話說-解散立法院 拯救民主憲政

中國時報 魏若嵐/商 2013年12月24日 04:10

去年年底,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發表經過網友票選的「2012年立法院年度漢字」,選出「廢」這個字。代表人民對立法院已經不再存有任何指望,只有絕望與深惡痛絕!
「台式民主」歷經李登輝數次修憲的結果,已經具有幾項特色,包括:多數屈從少數、拳頭勝過數人頭、立法凌駕司法、民粹壓制專業、協商代替表決、執政黨百般討好反對黨等。結果是:議會空轉、政府無能、施政無效率、經濟原地踏步、族群分裂、國族認同迷失。
立法院從過去僅有立法的功能,經過李登輝歷次的修憲,已經膨脹成為超級國會;舉凡政府官員、監察委員、國營事業董事等的任用,都需要他們的認可,甚至連民間媒體是否容許併購,都需要他們點頭同意。
最近爆發的國、民兩黨龍頭老大關說司法醜聞,讓人民見識到現今的立法院是如何背離民意,甚至到了違憲的地步!連行政院、司法院、監察院,似乎都任由他們頤指氣使,完全破壞了五權分立的民主憲政精神!
立法院王、柯二人無法無天,不但沒把司法獨立放在眼裡,更不把憲法當回事。更可悲的是,其他的立委竟然跟著王、柯起鬨,不但準備立法阻止特偵組監聽立委非法關說電話,更不敢對關說證據確鑿的王、柯二人進行懲處,或要求他們向人民鄭重道歉;反而不斷追殺揭發關說惡行的檢察總長,逼他下台,甚至主張乾脆廢了特偵組。
要阻止立法院繼續腐敗墮落下去,釜底抽薪之計,應該請總統宣布解散國會,進行全民改選。同時並廢除「不分區立委」制度,回歸憲法,實行真正的民主制度。讓人民重新選出專業、廉潔、尊重並承認中華民國憲法的立法委員。
人民如果繼續任由這群立(利?)委胡作非為,不但國家未來命運將由王、柯二人私相授受的「政黨協商」、「國會共識決」決定,更讓台灣政壇走向二人獨裁。
好不容易實行了百年的民主憲政制度,也將在這幫王、柯立委手中徹底瓦解!

熱門話題-新台灣奇蹟:不理多數的共識決
中國時報 黃睿霖/商 2013年12月24日 04:10

儘管身為司法關說要角,由於法案被他協商壓下,得以逃脫「妨害司法公正罪」,雖不虞未來歷史載明王金平是第一位進行司法關說而得到法律保護的中華民國國會議長,但視輿論與歷史評價如無物的最高民意機關議長,依然雄踞國會殿堂之上,徹底推翻民主的多數決,為全球民主國家開闢新天。
今年12月21日,王院長在預定9月7日為施明德演講站台的「台灣民主基金會」原場地高談如何「見證台灣民主」,稱立院在他主持下,「從無密室協商,只是有些人不稱心」,惡意抹黑他的公正議事手段。
依其見解,黨團協商不等於密室協商,倘無此一必要措施,則「少數反對者只能繼續占領主席台,國會打群架其來有自」。
反對黨在國會淪為少數倒是選民之錯,須賴王院長制衡,縱容他們鎖門關人、鬥毆流血、紮營占領,方才稱得上「尊重少數」。這很辛苦,辛苦到王院長必須將民主「多數共識決」,廢除前兩字而改成「共識決」。理由是「所謂共識決,就是任何一人反對就不能通過,這是保障少數政黨的利益,也是成熟民主國家必須遵守的規則,否則各種衝突、對抗將難以消除。」
老牌議會國家英國怎麼就不知王院長的「共識決」?要早知曉,1776年北美13州的獨立戰爭,就算打贏,《美國憲法》也休想在大陸會議過關,因為照「任何一人反對就不能通過」,何況不只一州一人反對。
王院長開民主國家風氣之先,不以司法關說為意,怡然自得,進而推出「多數共識決」,引領全球民主國家邁向一個新的民主紀元,這不知該說是台灣的又一奇蹟,還是王院長的諾貝爾和平獎級貢獻。

2013年12月23日 星期一

[考銓] 國考大變革!普通科目合格可保留5年



【聯合報╱記者黃驛淵╱即時報導】
2013.12.23 05:15 pm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正草案,若三讀通過,將引進「分階段多元考試」未來公務人員考試(包括高普考、特考等),只要普通科目合格後,成績可保留五年,不必每年重複考試;若落榜,隔年只要應試專業科目即可。
考選部長董保城表示,每年約五十萬報考考生受惠外,也減少行政資源浪費。

此外,也通過「奶嘴法官」條款,未來大學法律系畢業生,若想擔任法官、檢察官,除了先考基礎法學、取得資格外,還須工作兩至三年有「社會經驗」後,才能再申請遴選,並於錄取後得受司法訓練,才能取得法官、檢察官任用資格,可減少「奶嘴法官」。

高普初考任用的公務員原一年即可轉調,修法後將延長為三年才能轉調,減少人才流失、也讓公務機關人事更安定。







2013年12月18日 星期三

[考績] 國營事業年終最高4.6個月 朝野齊轟

中國時報 徐子晴、沈婉玉/台北報導 2013年12月19日 04:09

時機歹歹,國營事業績效加考核獎金最多卻可拿4.6個月!朝野立委昨天砲轟,立法院曾決議,要求國營事業獎金有盈餘才能發放績效獎金,且加上考核獎金,最多不能超過3.2個月;但中油、台電、自來水公司等國營事業虧損,去年度最高竟可拿到4.1個月,根本無視立法院決議。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天邀請相關部會報告國營事業績效、考績獎金方放要點。根據行政院訂定的「公營事業機構員工待遇訂定基本原則」,考核獎金年度考績發給,甲等2個月、乙等分為1.5至1個月、丙等不予發放。
績效獎金部分,以盈餘為前提,最高可領2.4個月,但若獲選特優機效,又可多拿0.2個月。也就是說,國營事業獎金,合計最多可拿4.6個月,最少約可拿2個多月。
民進黨立委薛凌也指出,去年5大部會的國營事業獎金,約可領2.8至4.6個月不等,平均每人領最低11萬,最高可領36萬。存保公司、輸出入銀可領36萬居首,港務局可領33萬居次,土銀、央行可領32萬,台灣菸酒公司則可領27萬。
財委會最後通過提案,為考量社會觀感,建議國營事業年終獎金發放標準應與經濟成長率連動,若未達需「集體懲罰」,全體砍獎金。
審計長林慶隆表示,依據相關規定,編列預算時即明訂,國營事業績效未達標準就不會發放獎金,但最後決算時仍要考量政策因素來發放。
財政部表示,將依據立院財委會的建議審慎研處,並將結果函報行政院及向財委會報告。
張盛和表示,財政部所屬的國營事業以金融業為主,金融業今年的表現都很好,菸酒公司表現也不錯。因為尚未年終,無法結算,還不知今年年終確實會發多少。
至於今年8大公股行庫有沒有調薪的機會?公股行庫高層則表示,除非政府宣布公務人員加薪,否則公股行庫都不會提出加薪的建議,「大家沒那個膽啦!」

2013年12月17日 星期二

[心理學] 社會觀察-別人都是假,自己還會真?

中國時報 林基興 2013年12月18日 04:10

外面沸沸揚揚,國人選出「假」作為年度代表字,甚至說它代表「人民」求助,但所舉例子,諸如胖達人、黑心油、劣質米等,卻是「人民」的作為。又有醫生投書,他很不滿同行寫病歷作假。
人是否該誠實?應該啊,你毫不考慮地回答。
話說某地舉辦笑話比賽,其冠軍是:「我一生沒說過謊話。」
自然界的動植物,若非明顯優勢,常需偽裝欺敵以求生,就如常見的「擬態」,昆蟲樣子像背景的枯葉。對峙的兩軍,需誠實地知己斤兩,但要欺敵以求勝。外交官的外交辭令,往往需「欺敵」以爭取自己國家的福祉。劫機與反劫機者,常會不擇手段詐欺對方。
孩童時,大人教導遇到壞人要虛與委蛇,使用各種伎倆逃生。台南成大醫學院創院院長黃崑巖,早年曾常搭計程車從高雄回台南家,慣例是先與司機講定車資。有次忘了,途中注意到司機蓬頭垢面、吐檳榔,就起了戒心,擔心司機會無理索車資,幾次嘗試搭訕,卻不受理睬;黃崑巖只得盤算「危機處理」。他跟司機說,他想起有事需到辦公室去,請司機在警察局門口下車。這時,司機陡然客氣起來。到達後,他付了一般公定車資後,還聽到司機道謝。黃崑巖說,這是謊言化險為夷的功能。
心理學家說,心理藏祕密是自我意識的基礎,無祕密即無人己之分;隱私如免疫的排斥,若缺即呈個體不保的危機,但保密得靠謊言,因此撒謊是人與生俱來的本能。美國幽默作家馬克吐溫說:「我的道德比華盛頓好多了,他說他不會說謊,我會說謊,但我就是不肯。」
小孩常率直,但實話傷人,於是大人糾正他人際間「要委婉」,他開始言不由衷,但這是社會化「正確」的第一步。白髮者要染髮,算作假嗎?美容呢?義乳呢?為何每人家裡,前門的周遭總比後門的美觀?
有人區分謊言為黑(惡意)和白(善意),黑謊將自己的快樂建築在他人痛苦上,當然不可取,但白謊可接納,然而黑或白,是誰的標準而定?諸如醫生對癌症患者,十之八九「扭曲實情」支吾其詞,家屬也要彼此串連,集體說謊呢?以前有部電影《美麗的謊言》,描述納粹集中營中,維繫猶太人生存希望居然是主角無意中「提升士氣」一句話。
前台中自然科學博物館漢寶德館長,提到各國際工程隊建館時,我國人最需監工(最不誠實),因最會偷工減料;相對地,日英等團隊實實在在。他也提到不喜歡監考,因為在一如牢房的教室中,不斷懷疑人性的黑暗面,每一道眼神或動作,都可能隱藏著作弊的企圖。
科學研究已知,諸如糖丸等「安慰劑」,可促進身心健康,稱為「安慰劑效應」(placebo effect),其療效來自「相信有效」。相信的力量大,信念可讓人成為樂觀者、悲觀者、擁護社會或反社會者。相信一個字後,即可成為你心理的操盤手,決定你的欲望、恐懼、後續行為。我們如何看待自己?看待社會?以為別人都是「假」後,自己還會「真」嗎?(作者為大學教授)

[懲處] 清水高中教師涉日月明功案之新聞兩則

捲入日月明功 清水高中3老師遭停聘
【聯合報╱記者田兆緯/台中報導】
  2013.12.17 04:07 am

清水高中輔導主任蔡淑芳及專任教師詹素珠、林曉年,因涉嫌在日月明功虐殺高中生事件中說謊,因此被依偽證罪列被告交保,昨天教育部國教署派人到學校了解,該校也召開教師評審委員會,3名老師到校陳述,教評會委員最後決議停聘3名教師。
清水高中昨天午休時開臨時會,由校長賴昭呈向校內主管說明此事件,再召開教評會,學校秘書王勝民表示,3名教師依教師法第14條「行為違反相關法令,經機關查證屬實」,3名教師昨天匆忙、低調趕回學校,戴著口罩愁容滿面,陳述意見後,未再停留,隨即離開學校。由11位教評委員,討論後以三分之二票數決議通過停聘3名老師,靜待司法調查結果。
王勝民說,3人被依偽證罪,列為刑事案件被告,決議停聘,暫時留職,只支本俸半薪,3人不能授課,亦不能執行職務,等待司法結果,學校會再次召開教評會,決議回聘、解聘或不續聘。
清水高中家長會長李金柱無奈表示,3人皆屬個人行為,不希望學校多年建立的好口碑因此受影響,現在學校明快處置,只希望別影響同學升學之路。
賴昭呈昨天也發表一封「致全體教職員與家長的一封信」,希望學生及家長們都能放心,有信心讓學校恢復平靜。
【2013/12/17 聯合報】http://udn.com/




日月三教師涉虐死生  清水高中停聘
東森新聞-2013年12月17日 下午13:24

清水高中三名教職員,因為加入日月名功,涉及虐死詹姓高中生案件,學校召開教評會,因為三人都列為被告,教評委員三分之二票數,決議三人通通停聘,不過依據公務人員停職相關規定,三人可以領本俸的半薪。
捲入日月明功虐死詹姓學生案件,清水高中三名教職員列為被告,老師是不是知情,卻沒有伸出援手倍受非議,檢方約談後,老師報紙遮著頭狼狽題開,涉入的教職員三人都列為被告,這還適合在校園任職嗎,三人分別是輔導住任蔡淑芳、專任教師詹素珠,還有護理師林曉年,清水高中召開教評會,11名教評委員以三分之二的票數,決議停聘暫時留職,不過不是停薪而是領本俸的半薪,三人在停聘其間不能轉任其他學校,清水高中等待司法結果,會再度召開教評會決議,要解聘回聘或者不續聘,停聘期間依據公務人員停職辦法,不得領學術研究費,不過可以領本俸半薪,依據三人的年資,估計每人本俸半薪可以月領兩萬多。 
*相關法條爭議新聞

貪官停職領半薪 官司越久領越多
蘋果日報 / 2013年05月06日
蘇聖怡、徐珮君╱台北報導

公務員涉貪停職期間依法可領半薪引發民怨,民進黨立委黃偉哲提出《公務人員俸給法》修正草案,希望增訂若有罪判刑定讞,該公務員停職期間所領半薪應全數繳回,以維護公平正義。銓敘部次長吳聰成昨表示會蒐集各方意見研議,但現行該法規定可由各機關首長依個案情形,決定是否發放半薪。
《公務人員俸給法》規定,公務員停職期間得發半數本俸(年功俸)至復職、撤職、休職、免職或辭職為止。南投縣長李朝卿因涉九二一重建索賄弊案,目前交保停職,每月仍可領四萬多元,引發批評。

綠委提修法追回

之前外交部駐斐濟前代表秦日新被檢舉詐領眷屬補助費遭停職,駐美國堪薩斯市辦事處前處長劉姍姍因涉虐傭與合約詐欺案遭停職,兩人每月各領約兩萬多元,也爆爭議;秦後獲不起訴,劉也無罪簽結,但仍遭休職兩年。
黃偉哲質疑,部分涉貪案件複雜,需較久訴訟期,停職領半薪「官司打愈久領愈多,恐成變相拿納稅人錢養涉貪官員。」故提案修法。綠委李俊俋說,可討論是否在起訴停職後暫停發俸給,待判決無罪定讞才補發。國民黨立委呂學樟則認為我國法令是無罪推定原則,判刑定讞後能否追回可能有爭議,應再討論。
吳聰成說,該法考量停職期間仍具公務員身分,且在刑事判決或處分尚未確定前,基於無罪推定及維持其基本生活,明定「得」由機關首長依個案決定是否發給半薪,故機關首長也可決定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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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本(1)日媒體報導公務人員涉貪停職支領半薪,以及涉案人員辦理退休等問題,銓敍部特別提出以下說明:
一、依照現行公務人員俸給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公務人員違法失職停職期間,考慮其仍然具有公務人員身分,所以在刑事判決或懲戒處分尚未確定之前,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及維持其基本生活等考量,明定「得」由各機關審慎衡酌停職原因及相關情事後,經機關首長本於職權,依個案實際情形決定是否發給半數之本俸(或年功俸),故其發給金額並非實際全薪的半數,也不是所有停職人員均「應」發給半薪;此外,在發給期間,也可以視案情需要,停止發給。
二、至於公務人員違法失職停職期間,在現行公務人員退休法第21條已有限制規定-明定銓敍部不能受理其退休案。另外,停職人員日後若獲判無罪復職並辦理退休時,其逾退休生效日之後所領半薪,仍應自退休金中覈實收回,不會重覆支領問題。又為杜絶涉案人員在未經服務機關停(免)職,也未移付懲戒的空窗期間申辦退休,致發生規避責任情事,銓敍部已研提公務人員退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報經考試院於101年11月20日函送立法院審議。上述修正草案對於涉嫌貪瀆罪者,於退休後始判刑確定且入監服刑期間,已經明定必須停止支領月退休金及優惠存款利息,另對於涉案人員申辦退休及追繳退休給與或已領半數本俸(或年功俸),都採從嚴規範,俟完成立法程序後,即可據以執行,屆時更不會有涉案人員多支領半數本俸(或年功俸)的問題。


2013年12月16日 星期一

[行政學_管理] 非典型富有,因為有理想

中國時報 周俊吉 2013年12月16日 04:10

上個月,有條來自花蓮的地方新聞,教人很是動容!
一名小五李姓男童,為了完成人生第一個願望─捐髮助人(捐給癌症希望基金會製作假髮),花了5年時間、留了約40公分的及腰長髮,蓄髮期間自然是冷嘲熱諷、閒言閒語不斷,但他依舊不改其志、千萬人吾往矣。
不過6歲的垂髫之年,從母親處習得「為善最樂」的初衷,情願忍受近2,000個日子的訕笑嘲弄,只為幫助素不相識的癌症病患,如此純粹利他的行為動機,足以帶來「你快樂所以我快樂」的巨大滿足。
不禁想起,前幾年風靡一時「再富也要窮孩子」的教育手法。贊成者指稱:隨著台灣整體生活水準的顯著提升,過去「再窮也要富孩子」的傳統觀念,應導入與時俱進的全新思維;孩子不能總是衣食無虞、生活無缺,透過體驗身無長物、了解何謂一無所有,才能知足惜福、感恩謝天,培養屢敗屢戰的抗壓性,勇於面對日後接踵而來的人生試煉。
但「窮」資源可以,更重要的是「富」理想。因物質匱乏的努力不懈,短期效率高、速度快、結果佳,卻容易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精魂氣力有時盡」;相形之下,因追求理想的堅定不移,也許時而黯淡、時而神傷,卻總是能一步一腳印、走過人生低谷,擁有「此夢綿綿無絕期」的能量與毅力。
一如花蓮李小弟般的「非典型富有」!
同樣概念自然也適用於職場。網路上流傳甚廣的砌磚工人故事:有3個辛苦的砌磚工人,當有人問他們為何忙碌時?第1個工人說:他在砌磚頭。第2個工人說:他在砌一面牆。第3個工人則說:他在蓋一座神聖大教堂。
一模一樣的乏味工作,對3位工人的價值與高度截然不同;可以想見,其熱情、投入與成效,必將呈現出雲泥之別的明顯差異。
為何是砌磚工人?可能與20世紀初的管理學大師、動作研究(Motion Research)之父─弗蘭克.吉爾布雷思(Frank Bunker Gilbreth)有關。吉爾布雷思天資優異,曾通過麻省理工學院(MIT)的入學考試,但因家境貧寒、無法入學,17歲時從一個砌磚學徒的基層工作開始做起。
往後的日子裡,對吉爾布雷思來說,砌磚不再只是砌磚。他開始分析砌磚動作與工作效率間的交互關係,並據此改良工作模式、發明專利設計以縮短砌磚速度,使每個工人每小時的單位砌磚數,由120塊增加到350塊,效率飆升近3倍。
吉爾布雷思不僅因表現卓越屢獲晉升,隨後也創建自己的事業,不斷擴充事業版圖,從建築承包業到建築諮詢業一應俱全;功成名就後,秉持著一股從砌磚發軔、對管理科學的熱忱與興趣,毅然決然放棄收入頗豐的建築業,改行投入「管理工程」的相關研究,進而深刻影響了近代管理思想的發展與範疇。
生命不該只有錢的顏色、氣息與味道。
因匱乏、競爭或激勵所導致的爆發力十足,來得快、去得也快,再怎麼居安思危、戰鬥欲望滿格的鰻魚,也不可能永遠處於警戒狀態;也許如賈伯斯所言:「只有相信你做的是偉大的工作,你才能獲得真正的滿足;只有熱愛你的工作,你才能做出偉大的工作」,類似一種「非典型富有」的不變信仰,將心比心、推己及人,將幸福漣漪一圈圈擴散出去,才是人生在世的真正意義與永恆價值。
(作者為信義房屋董事長)

2013年12月15日 星期日

[心理學] 夢遊難治!熟睡好發 安全無虞可喚醒


來源:TVBS新聞

時間:2013/12/15 18:55

記者:趙國涵

什麼樣的人會夢遊呢?醫學研究顯示,夢遊起因源自大腦皮質發育問題,遺傳是很大的因素,另外部分人睡眠不足或睡太深,壓力和作息不規律,甚至藥物刺激,都可能導致夢遊,也被稱為「文明病」,醫師表示,夢遊多半發生在入睡後2、3個小時,熟睡期,患者可以爬起來,走來走去,甚至煮菜、開車,目前還沒有藥物或療法可以根治,家中障礙物盡量移開、門窗緊閉,降低危險,安全狀態下可以「輕拍肩膀」,喚醒夢遊者。

影片上寫著「夢遊」兩個字,宿舍房門口冒出一名年輕男子,躺在地板上翻來覆去,感覺睡很熟,下一秒,他爬起來往走廊方向奔跑,整個人翻過圍牆,從4樓摔到1樓,大陸一所大學宿舍監視器拍到,男學生夢遊夢到摔下樓的景象,心理醫師說,夢遊的人,的確會爬起來走來走去,還可以做很複雜的事。

心理醫師李光輝:「我們過去有一個案例,是從台北開車到基隆去,然後買了他喜歡吃的東西又再回來,中間他竟然完全沒有出車禍,也知道怎麼找零錢買那些零嘴。」

明明在睡覺,會突然爬起來,夢遊完,又跑回去睡,發生什麼事,醒來通通不記得,醫師說,因為夢遊是發生在熟睡的時候,就是睡眠週期的第三、第四階段,深眠期通常是前半夜,入睡後的前2、3個小時,假設晚上12點上床,2、3點最容易夢遊,根據統計,夢遊症多半發生在6到12歲的小孩或25到35歲的年輕人,男生比女生多;醫學研究發現,大腦皮質發育問題、遺傳因素、睡眠不足或睡太深,壓力和作息不規律,甚至藥物刺激,都可能導致夢遊。

心理醫師李光輝:「目前可能還沒有說一個有效方法,可以預防一個人他真的夢遊到某個階段,我想那目前的作法,如果有夢遊經驗,家中一些重要擺設就可能要讓通路比較安全一點。」

有研究指出,部分夢遊屬於睡眠障礙,現代人壓力過大,可能導致的文明病,國外也有類似案例,美國一位太太夢遊,會唱歌跳舞,還會講話,英國還有一名叫做哈溫德的畫家,平時不會畫畫,夢遊才畫得出來,有些人擔心,叫醒夢遊中的他們會發生危險,醫師表示,目前還沒有藥物或療法可以根治夢遊,當事人得注意睡眠、規律作息,家中障礙物盡量移開、門窗緊閉,降低危險,安全狀態下可以輕拍肩膀,喚醒夢遊者。

[撫卹] 捨身救人台鐵 司機 家屬加領撫卹金敗訴


2013-12-9 自由時報 〔記者張文川、黃立翔/台北報導〕

台鐵太魯閣號去年一月在桃園埔心路段,撞擊卡在平交道的砂石車,司機員蔡崇輝為救旅客放棄逃生,牌位進了忠烈祠,更獲頒一等交通專業獎章;未料家屬申請「冒險犯難」因公殉職撫卹,遭考試院銓敘部潑冷水,認為無法推論他是因反應不及?或是充分判斷後才做出犧牲的決定?「不算冒險犯難」,無法加領五成撫卹金。
蔡的未成年兒子由母親代理打行政訴訟,為父親爭取榮耀,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同銓敘部,判家屬敗訴。台鐵副局長鹿潔身說,站在台鐵的角度,希望為殉職員工爭取最優遇撫卹,該案還可以上訴,將與家屬聯繫,不放棄任何可以爭取的希望。
依公務人員撫卹法,「冒險犯難或戰地殉職」因公死亡,可加給五成撫卹金,蔡子申請撫卹,台鐵用「冒險犯難」條款向考試院申請,去年五月銓敘部以蔡的死亡不符「冒險犯難」,改認定為「執行職務發生意外或危險,以致死亡」,只加給撫卹四分之一;蔡子提復審被駁回,打行政訴訟。
蔡子主張,父親第一時間完成緊急煞車,煞車後仍會滑行五百四十公尺,父親竟放棄逃生,堅守駕駛艙、雙手緊握煞車,不斷鳴笛警告前方月台候車旅客,終至犧牲。
銓敘部調查認定,蔡只是做「職務行為」,另有消防員證稱蔡陳屍在駕駛艙與第一車之間的車門間,不是卡在座位,沒有證據顯示蔡沒試圖逃離駕駛艙。行政法院指出,「因公冒險犯難死亡」是指遭遇危難事故,奮不顧身執行公務以致殉職,例如警察捉拿拒捕歹徒、消防員衝入火場等。若因執行職務遭逢意外或危險,堅守崗位不及逃生而死亡,屬「因執行職務發生危險以致死亡」,認定銓敘部沒有違誤。
台鐵機務處長柳燦煌說,事發後台鐵安排蔡某太太在彰化機務段工作,也與蔡某就讀大學的兒子保持聯絡,希望能照顧好這對母子。

[法學緒論] 檢評會建議黃世銘撤職

中國時報 陳志賢/台北報導 2013年12月15日 04:09

眾所矚目的檢察總長黃世銘洩密、濫權監聽案,檢察官評鑑委員會經3個月審查,參考北檢洩密案起訴資料,14日作成決議。檢評會認為黃涉濫權監聽國會總機、洩密給總統共7大違失,有懲戒必要,移送監察院審議,並建議撤職重懲。
楊榮宗、鄭深元面臨申誡
至於特偵組組長楊榮宗、檢察官鄭深元,檢評會以2人濫權監聽、違法公開監聽譯文、監聽立院總機,同樣移送監院,建議申誡。
認定柯建銘案司法關說
關說案部分,立法院長王金平否認關說,拒絕檢評會約詢,但檢評會認定王打電話給台灣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王在電話中隱含希望檢察官不要上訴,讓柯建銘案可確定,已構成司法關說。
建議以警告處分林秀濤
檢評會認定,陳守煌受王金平關說,向檢察官林秀濤關說,事後未依法登錄關說事項,建請法務部核處,建議警告處分。林秀濤則移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建議警告。
針對檢評會決議,法務部政次陳明堂說,法務部會依規定處理。
法務部及民間司改會以陳守煌另受柯建銘關說,及打電話向王金平告知檢察官姓名,並請王轉向曾勇夫關說,及林秀濤廢弛職務部分另申請評鑑,檢評會均認無確切證據,不予評鑑。
最高檢遺憾:無法接受
最高檢察署反批檢評會嚴重違背客觀中立的基本倫理精神,做出顯與常情不符的決議,無法接受與認同,深表遺憾與痛心。陳守煌強調,絕無接受關說,對檢評會認定他關說,感到遺憾。
司改會呼籲監院速彈劾
司改會肯定檢評會將黃世銘3人移送監察院,呼籲監院應儘速審查並彈劾黃世銘等人。對涉及關說的陳守煌、林秀濤,未移送監察院無法認同。
檢評會解釋,審酌2人均坦白、誠懇陳述經過,予以行政懲處就夠;陳守煌具檢察長身分,非屬檢審會權責,才移法務部處理。
檢評會列出黃世銘7大違失,包括:
一、濫權濫聽陳榮和貪汙案無關人士。
二、9月6日記者會違法公開監聽譯文。
三、8月31日晚攜監聽內容及林秀濤筆錄,向總統報告涉洩密。
四、黃世銘向總統陳報行政不法案件,違反行政倫理紊亂體制。
五、認定關說案屬行政責任範疇,卻以刑案方式處理,濫權開記者會。
六、僅憑特偵組片面指控,新聞稿內容未經查證。
七、違法監聽立院總機,事後未查證就公開託詞辯解。
對本案是「哀矜勿喜」
黃世銘案承辦委員吳光陸說,檢評會對本案是「哀矜勿喜」,檢察總長指揮全國檢察官,是檢察官表率,涉及違法,與一般檢察官不可同日而語,因此建議對黃撤職嚴懲,是希望用重典導正檢察官積非而是觀念。
吳光陸表示,北檢依洩密罪起訴黃後,檢評會向北檢調閱偵查卷宗,依據馬總統的證人筆錄,證明黃向總統報告時提出專案報告,雖黃自認沒有洩密,但檢評會依據相關證據作出判斷,認定黃違反偵查不公開及通保法規定
檢評會說,檢評會、監察院、職務法庭都是獨立機關,該會的建議,像是檢察官的具體求刑,懲戒結果仍由相關機關依權責處理。

最高檢︰客觀公正立場淪喪
中國時報 陳志賢/台北報導 2013年12月15日 04:09

檢評會決議將檢察總長黃世銘、特偵組2名檢察官移送監察院審議。黃世銘昨天拒絕回應,但透過最高檢、特偵組發表「嚴正聲明」,批評檢評會決議違反常理,客觀公正立場完全淪喪,還反控檢評會發言人彭文正對媒體洩漏評鑑內容及過程,涉及洩密。
被檢評會認定接受王金平關說的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強調絕無關說個案,檢評會在沒有明確事證下,仍認定他涉有關說,已對人格造成莫大傷害。他自認清白坦蕩,公道自在人心,正義將彰顯,不會請辭檢察長職務。另被指關說的檢察官林秀濤則回應:「沒有要回應,謝謝。」
彭文正︰這是恐嚇嗎
彭文正不以為然,他說,請最高檢先查證清楚,勿張冠李戴,並反問「這是恐嚇嗎?」希望最高檢勿一再犯錯。
檢評會主席洪泰文是最高檢書記官長,身為黃世銘幕僚長的他,本案雖全程迴避,但最高檢昨仍發布新聞稿公開槓上檢評會。
最高檢指出,檢評會決議將檢察總長黃世銘、檢察官鄭深元及楊榮宗3人送監察院懲處,已嚴重違背客觀中立基本倫理精神,除嚴正表達無法接受與認同外,更深表遺憾與痛心。
最高檢指出,彭文正明知評鑑委員對會議內容,在檢評會決議前應保密,卻在11月3日檢評會約詢鄭深元後,即對媒體轉述:「因委員提問犀利,部分證人出現臉紅、支吾其詞,甚至啞口無言等反應。」可見檢評會早已預設立場。
最高檢︰早預設立場
最高檢說,黃世銘3人並無檢評會所指控事項,但檢評會仍昧於事實,做出違反常理的決議,有失客觀超然的立場。
最高檢認為,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與檢察官林秀濤,因接受關說司法個案,嚴重敗壞司法,檢評會也認定2人接受關說,卻僅對2人做出建議法務部核處及檢審會審議警告從輕議處,決議違反國民法律感情,顯見喪失客觀公正立場。
檢評會未將陳守煌移送監察院審查,除認為對陳以行政懲處即足夠外,另一方面也因陳自清曾說出若檢評會認定有關說,會辭檢察長,檢評會想藉此要陳知所進退,請辭下台。
陳守煌︰不辭檢察長
檢評委員吳光陸說,陳守煌至檢評會說明時曾說,若遭認定有關說,會知所進退。如今已被認定有關說,相信陳守煌會有睿智的決定。但陳守煌認為,本案是特偵組提供不實訊息指他關說,事後全案竟轉變有違法監聽及不當對林秀濤取證,事後林秀濤也說明他沒關說。原本對他不利情事已獲釐清,情勢已變更,因此他不會辭職。
陳守煌說,檢評會不採法令概念的關說定義,不顧檢察一體,認定他涉及關說,令他難以接受。他強調,「若檢察長找檢察官討論溝通,要求依法辦理,就是關說,則檢察一體可以廢了。」
小檔案
檢評會 評鑑檢察官違失
「檢察官評鑑委員會」現有成員11人,涵蓋檢察官、公正人士、學者、律師代表,是法務部依據《法官法》所成立,用以評鑑檢察官違失的獨立機關。目前是第一屆。
成立檢評會的目的,是希望引進多元化外部委員參與,提高決議的公信力,並可提高民眾對評鑑結果公正性的信賴。
只要檢察官有違反法官法相關規定、辦案程序規定、職務規定或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或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致案件有明顯重大違誤而嚴重侵害人民權益等情事,均得請求個案評鑑。(陳志賢)

彈劾黃世銘 監委︰可能過關
中國時報 唐筱恬/台北報導 2013年12月15日 04:09

檢評會決議檢察總長黃世銘送監院並建議撤職,將牽動監院二波彈劾的結果。一位不具名監委分析,檢評會決議會是監委參考的重要指標,彈劾過關的可能性將提高。但監委坦言仍存有不少變數,彈劾案到底過不過,還很難講。
至於監院何時召開第二次彈劾會?查案監委洪德旋表示,由監察院去湊足開會人數,他也不曉得何時可以開會。
對於檢評會將黃世銘移送監院一案,未來是否會併案處理?監察院副秘書長許海泉昨天表示,將尊重原調查監委的認定。洪德旋指出,檢評會與監院調查範圍有一定程度的相同,檢評會還另外建議給予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等人申誡等,也都是監院約詢對象。
不過,洪德旋說,還要等收到檢評會報告後,再決定併案或另案處理。
監察院日前展開第一波黃世銘彈劾審查會,以5票贊成、5票反對的平手收場,震驚社會各界,更引發民間團體抗議。第二波彈劾會原訂於上周二舉行,卻因人數不足而意外流會。依照監院,查案監委一但提出彈劾案,第二次彈劾勢必會召開。
此時檢評會結果出爐,將牽動第二次彈劾會的結果。這位監委更直言,如果還不過關,一定會遭受社會輿論反彈。
由於上次彈劾會,監委爭執的焦點在於黃世銘向馬英九報告的適法性。一名監委指出,檢評會報告是否有把黃世銘違法事由,寫得清清楚楚,將是監委的參考指標。
至於黃世銘向總統報告的正當性,有監委認為違法,也有監委認定「有何不可?」,在監院內部仍是意見分歧,未來通過彈劾的機率,還很難講。

[行政法] 拆遷戶:拆屋只為炒地皮

中國時報 馬瑞君/台中報導 2013年12月13日 04:09

苗栗大埔案被拆遷戶控告內政部區段徵收違法,要求撤銷徵收,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12日上午召開辯論庭。拆遷戶委任律師詹順貴指稱,「拆屋唯一理由是炒作地皮」。抗議的民眾則在法庭外高喊:「取消徵收,還我土地權!」法官訂全案於下月3日上午宣判。
苗栗大埔徵地案被拆遷戶提行政訴訟,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於民國100年6月底,判決被拆遷戶敗訴。被拆遷戶提上訴,最高行政法院於101年11月間判決,合議庭認為強制徵地應為最後不得已措施,政府應以協議價購等溫和方式確實溝通交涉,且應符合公益性、必要性與比例原則。
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內政部採納土地徵收審議議委員會決議核准苗栗縣政府徵地,卻未具明任何理由,因而將全案發回台中高等行政法院重新審理。
台中高等法院昨天上午開辯論庭,包括張藥局老闆遺孀彭秀春、上百名鄉民到場關注,在法庭外高喊「取消徵收,還我土地權!」聲援的學生也拉起白布條高喊:「撤銷區段徵收,還我主地正義。」
拆遷戶律師詹順貴指稱,苗栗縣政府拆遷的唯一理由就是炒作土地,前後發生喝農藥、跳水、跳樓等3起人命事件,剝奪民眾的生存權、工作權、財產權,家園不能用賠償金來補償。

[行政法] 北市府拆除未違法 王家敗訴

中國時報 王己由/台北報導 2013年12月13日 04:09

引發居住正義和都市更新爭議的「文林苑都更案」,不同意戶王家以台北市政府為被告,提起撤銷拆除處分、原地重建房屋的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認定,北巿府依都更條例36條及注意事項等所為拆除處分,並未違憲、違法,判決王家敗訴。
到庭聆判的王家委任律師翁國彥表示,都更案對不同意戶財產權的迫害,影響深遠,對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遺憾,將提出上訴。
已成為台灣都更爭議指標的文林苑案,起因於士林王家不同意所擁有的2塊土地和建物,被包含在北市府核定的都更權利變換計畫範圍內,交由樂揚建設實施興建住宅大樓。
而王家所提起的首件護家行政訴訟,在前年被判敗訴確定。
樂揚建設後依都更條例36條申請市府代為強制拆除王家2戶建物,北市府去年3月28日進行強制拆除。
王家在社運團體的聲援下,於自家土地上搭建組合屋並提起「撤銷拆除處分」的行政訴訟,請求北市府撤銷原拆除處分、原地重建房屋,及確認原處分違法。
在訴訟進行中,王家先前為護家打的行政訴訟敗訴定讞後,大法官會議今年4月為文林苑等4個案做出釋字709號解釋,認為都更條例中,屋主、地主1/10同意的門檻過低,未確實保障人民權益已經違憲,要求一年內檢討修正。
該案也因此一度合意停止訴訟,雙方前後經6次協商,王家僅願接受將房屋劃出都更範圍可行性低的方案,導致協商無法成立。
訴訟回復審理後,合議庭認為參照709號解釋,該案適用的都更條例第36條並未違憲,沒有停止訴訟聲請司法解釋必要,也未侵害原告王家的財產權、居住遷徒權及違反兩公約。
北市府對「是否拆除」王家沒有裁量權,僅對如何拆除、或何時拆除有裁量權。
法院還認定,拆除處分屬地方自治事項,王家指北市府不遵從內政部建議,原處分違法等語,皆未採信。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合議庭因此認定,北市府依據都更條例第36條、注意事項、補充規定所為的拆除處分,並未違法,判決代表王家提出訴訟的王廣樹三人敗訴。本案可上訴最高行政法院。

都更搞《飢餓遊戲》「暴政會被推翻」

中國時報 邱文秀、陳文信/台北報導 2013年12月13日 04:09

台北文林苑案
台北文林苑案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日判決文林苑不同意戶王家提起的「撤銷拆除處分」敗訴。昨日下午王家人與律師及支持者在自家組合屋舉行記者會,表示對判決結果感到痛心,將繼續上訴到底。
王家委任律師詹順貴說,昨日上午在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辯論苗栗大埔行政徵收是否合法案件,聽聞文林苑王家判決敗訴,返回台北的路上心情十分沉重。
大吃小 弱勢者活該?
「王家活該嗎?」詹順貴問。他與「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理事長黃瑞茂,舉了由小說改編的熱門電影《飢餓遊戲》為例,表示這種都更是政府暴政。在小說中,都會生活的美輪美奐,卻把弱勢者推往郊區當奴工。現在的《都更條例》就是複製這種情況,透過都更把老舊公寓拆掉,加上不合理設計,將住不起的弱勢者往郊區驅趕,以大吃小,最後就會如《飢餓遊戲》最後一集,人民起來推翻政府。
王家人:真理已死了
王廣樹昨日在記者會上激動表示,「真理已經死掉了,自己究竟做錯了什麼,不想參加合建不可以嗎?從頭到尾都沒說過要合建。」他說自己超心痛,超不甘,並反問在場所有媒體:「假使今天你不同意,自己的家卻被建商與政府強拆,又會如何做?」王家表示,不信公義喚不回,將選擇上訴到底。
內政部長李鴻源昨日表示尊重司法判決,「文林苑」案例凸顯《都市更新條例》的瑕疵,盼立法院能盡速審查,修正遭大法官會議解釋為違憲的條文。
內政部為《都更條例》的主管機關,昨天判決消息一出,在立法院備詢的李鴻源立即被問及此事。民進黨立委姚文智在立院內政委員會質詢李鴻源時,提到王家訴訟判決,李鴻源回說,「我還不知道耶!」
李鴻源:速審違憲條文
姚文智接著告訴李鴻源王家被判敗訴,並問他對判決有何感想?李鴻源答詢時回應,法院有其判決原因,他不好評,「我不會有感想,我也不好有評論,因為那是法院的判決。」
目前有關《都更條例》修法,朝野立委加上政院版共有19個版本。李鴻源說,雖然各版本的修正方向都在加強民眾權益的保障、並強化正當行政程序,但因為大法官認定違憲相關條文,必須在明年4月26日條文失效前完成修法。全面修法涉及70個增修條文,工程浩大,他建議先審查違憲相關條文。


建商、官員不起訴 市府:判決具意義
中國時報 張嘉文、石文南、邱文秀/台北報導 2013年12月13日 04:09
文林苑都更案不同意戶王廣樹家族,不滿樂揚建設委請台北市府代拆王家,並以圍籬阻止王家人進入原址,控告樂揚負責人段幼龍強制罪、台北市長郝龍斌等官員毀損、傷害等罪。士林地檢署調查認定,北市府、建商和警方作為都屬合法,昨天將建商、郝龍斌等官員不起訴處分。
去年3月,樂揚建設依都更條例向台北市政府申請代為拆除。北市府於3月28日執行強制拆除,並以優勢警力將現場抗議的都更案不同意戶王廣樹家族和聲援的學生、民眾等排除,順利拆除王家建物。
事後王家人認為北市府強拆違法,控告樂揚建設負責人段幼龍強制罪,以及控告台北市長郝龍斌、北市都更處處長林崇傑和前士林分局長江慶興等人毀損、傷害和強制等罪。
士林地檢署調查發現,王家人的建物和土地是屬都更範圍,樂揚建設已依都更條例規定完成都更權利變換核定,並取得都更區內各建物的建築執照等。
士檢認定,北市府拆除王家建物、建商圍起圍籬阻止王家人進入、警方驅離靜坐抗議住戶等行為都屬合法範圍,因此將郝龍斌等官員、建商都不起訴處分。
至於王家人對文林苑都更計劃、原地重建回復原狀、都更權利變化分配與補償等有所爭執,檢察官也建議王家應另循民事訴訟或行政訴訟途徑救濟。
石文南、邱文秀/台北報導
台北市副市長張金鶚昨日表示,文林苑案市府勝訴證明「代拆過程是依法行政」,同時,過程中各種程序協調,仍須執行代拆,並無違法。判決結果對文林苑案及未來都更的進行深具意義。
經過漫長的等待,文林苑同意戶日前又有一名離世。聽聞不同意戶王家不服法院判決,將上訴到底,同意戶表明「這是浪費時間」;建商則表示,訴訟還未結束,只能等下去,但同意戶中真的有很多人沒辦法再等了。
張金鶚表示,代拆是文林苑爭議的焦點,也造成紛擾。這次判決確認,社會上對政府執行代拆應該會更清楚,希望紛爭平息。
張金鶚表示,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提到,市府組成文林苑更新案協商小組與王家、同意戶協商,市府提出各種不同的方案,但王家都不接受,代表高院參考了市府提供與王家協商的報告,認同市府的做法,證明市府的努力。
這份報告中,北市府文林苑協商小組提出多個解決方案。尤其,規畫設計調整,及王家分配權利與價值上有加碼千萬元的補償案配套,但王家只要原地重建。
對於王家再上訴,張金鶚表示,尊重王家權利。張金鶚表示,文林苑更新案王家對北市府共提出11件相關訴願、訴訟。截至昨日,北市府10件勝訴,1件審理中,希望文林苑案儘早落幕。

2013年12月10日 星期二

[心理學] 駕馭"壓力",成為交際好手

資料來源: 

還記得每一次緊張的時候,呼吸急促、心跳加快的感覺嗎?當所有人都告訴你要放輕鬆、不要緊張時,健康心理學家Kelly McGonigal卻表示:若你改變對壓力的負面看法,你的心血管會呈現較健康的狀態,如同你正在經歷一段快樂且具有勇氣的時光。
是否相信壓力會對身體造成傷害才是健康的關鍵
一份研究報告藉由詢問三萬名美國成年人:「過去一年裡,你承受了多少壓力?」以及「你是否相信壓力對健康有害?」,並花了八年的時間,持續追蹤這三萬名人口,以研究「人們相信壓力對健康有害與否」是否會造成實際健康狀況的差異。
研究結果顯示,在過去一年承受極大壓力的人,死亡的風險增加了43%,但這結果只適用於相信壓力對健康有害的人。其他承受極大壓力但不認為壓力對健康有害的人的死亡率甚至比承受一點點壓力但認為壓力對健康有害的人還低。
 
當Kelly發現這個研究結果之後,開始去思考,改變人們對壓力的看法,是否可以使人們更健康?而科學實驗證明,當人們改變對壓力的看法時,人體對於壓力的反應機制也會因此改變。

哈佛大學的社會壓力測試實驗

哈佛大學藉由進行社會壓力測試,證明了人們如何看待壓力將會影響身體的抗壓機制以進階影響健康。
社會壓力測試過程如下:你被告知要上台針對自己的弱點進行五分鐘的即席演講,演講對象是一排嚴厲的評審們,他們被預先告知要面無表情地對你表現出不耐煩的態度、相視搖頭。除此之外,你的周圍將被攝影機和鎂光燈環繞。 
這時的你可能已經被龐大的壓力籠罩,但緊接著是讓人聞之色變的數學測驗。在測試進行中的過程,會有人不斷地告訴你「太慢了!」、「你數學不是很好吧!」,並且要你不斷地重新來過。到這個階段,大部分的人都已經手心冒汗、心跳加快。
此實驗的特別之處在於,這些受試者都事先被教導這些壓力反應都是有益的,例如:心臟加快有助於準備進行下一個動作、呼吸急促會讓你的大腦吸到更多氧氣。研究結果發現,當受試者們學習將這些抗壓反應視為有助於自身表現時,將會感受到較少的壓力,甚至變得更有自信
更神奇的是,你如何看待這些抗壓反應也會影響人體的抗壓機制。在一般的抗壓反應中,血管的收縮(幅度)會如同上圖中較上方的血管圖片,這樣的收縮情況對健康確實有害。然而,若你將壓力視為對自己有益的,血管的收縮(幅度)將會如上圖中較下方的圖片,呈現較放鬆、健康的狀態。
Kelly強調,人們應該不要想盡辦法擺脫壓力,而是用盡全力駕馭壓力。你如何看待壓力,將會影響你的抗壓機制如何反應。因此,自身的健康其實掌握在自己手中。

壓力會幫助提升社交能力

有一種隨壓力產生的賀爾蒙-催產素(oxytocin)會在腦裡微調我們的社交本能,使我們為一些行為做好準備,以增進與他人的親密關係。它甚至會增強人類的同理心,並使我們更願意去幫助我們所關心的人。當你面對壓力時,身體的抗壓機制會刺激腦下垂體產生催產素,使你想要向人傾訴而非獨自面對。
催產素的功能不只是這樣。它除了影響社交行為之外,還具有消炎功能,可以確保血管在面對壓力時會維持在放鬆的狀態。另外,它還可以治療因壓力而造成受損的心細胞,使心臟更為強壯。最讓人驚喜的發現是-催產素所帶來的各種生理益處,都可以藉由社交接觸或社會支持來強化
因此,當我們在面對壓力的情況下去與人接觸,不論是想要尋求幫助或是去幫助他人,我們的身體都會釋放出更多的催產素,而催產素會引導抗壓機制的反應變得更健康,讓我們可以更快從壓力中解放。這表示我們體內有一個有助於紓緩壓力的內建機制,那就是-與他人互動
Kelly最後再度強調:如果你把身體因壓力而產生的生理反應當作有益的,那自然而然就會有勇氣去面對困難;而當你面臨壓力時,選擇去與人分享,則可以讓身體自行紓壓。下一次被壓力逼得喘不過氣時,不彷試著改變對壓力的看法,將壓力視為你的助力,創造出前所未有的體驗。

撰稿:Maure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