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日 星期四

[考銓]「郭冠英條款」懲戒公務員可剝奪退休金 (公務員懲戒法修法相關)


「郭冠英條款」初審通過 違法公務員可追回退休金

 
 蘋果日報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公務員懲戒法》修正草案,修法前,原本對於違法失職的公務員,懲戒的處分只有撤職、減俸、申誡等規定,但過去常見違法公務員趁案件還在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中提前申請退休,修法後新增懲戒方式,對違法公務員可免職,並不得再任公務員,也可剝奪或減少退休金,也可罰款,該公務員已支領的退休金也可追回。

行政院前新聞局秘書郭冠英任職新聞局期間因辱台言論遭監察院彈劾,停職期滿後回任台灣省府,引發屆齡退休可領高額月退爭議,這次修法被稱為「郭冠英條款」,不過修法不溯及既往,郭案仍無法適用。

《公務員懲戒法》修正草案初審通過後,還須經立法院院會完成二、三讀,三讀通過經總統公佈施行後,公務員只要違法執行職務、怠於執行職務或其他失職行為,或是非執行職務的違法行為,嚴重損害政府信譽,都可依法懲處;即使已退休或離職的公務員,任職期間的行為也適用,但如果公務員的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受懲處。

另外,前檢察總長黃世銘也有類似狀況,黃涉嫌洩密,卻趕在判決確定前退休,爽領高額月退金,同樣引發爭議。不過黃世銘受《法官法》規範,若要避免黃案發生,要修《法官法》,跟今天修法無關。(何哲欣/台北報導)

資料來源: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401/585059/



受懲戒公務員 可免職追回退休金



時間:2015-04-01 16:41 新聞引據:採訪 撰稿編輯:劉玉秋

資料來源:
http://news.rti.org.tw/news/detail/?recordId=182004




立院初審通過 公務員違失離職 追砍退休金

2015-04-02 自由時報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初審通過「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組織法修正草案」、「公務員懲戒法修正草案」,增訂「郭冠英條款」。若完成三讀,公務員離職或退休,也要就其任內的違失負責,課以剝奪或減少退休金之處分,甚至永不得再任公務員。

公懲法增訂「郭冠英條款」

修正草案也有重大變革,目前採取會議制的公懲會,未來將採合議庭形式;被懲戒人可請律師辯護,在五個人一組下進行言詞辯論,除有機會陳述其最後意見,若不服判決結果也能聲請再審。
民進黨立委柯建銘指出,「公懲法」自一九八五年至今從未修正過,現在是全面翻新。對於違失公務員究責的部分,將與銓敘部所送的「公務人員退休法修正草案」,減發或停發涉貪公務員退休金,以及民進黨團提的「法官法修正草案」,停發判決有罪確定的司法人員退養金,產生競合關係。
初審通過條文規定,公懲制度將朝懲戒實效化、組織法庭化、程序精緻化發展。除現行的撤職、休職、降級、減俸、記過、申誡外,草案新增免職、剝奪或減少退休金、罰款等三種處分;遭免職處分者,終身不得再任公務員。修正草案也納入以往不受「公懲法」規範的軍人,若與該員職務無關的違法行為「嚴重」傷害政府信譽,亦適用公懲制度

遭免職 終身不得再任公務員

以往有公務員在違失曝光後,火速退休或離職以規避責任,修正草案也新增「防落跑條款」,涉案送懲戒者,不得申請退休。即便已退休、退休生效且已領退休金者,若遭剝奪或減少退休金之處分,除能追回已領部分,亦能追及被懲戒人的遺產。
未來再有類似前新聞局秘書郭冠英的情況,恐會在監察院移付公懲會後,處以最重免職之處分,無法再回任公務員。


資料來源: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868271



「郭冠英條款」懲戒公務員可剝奪退休金


2015-04-02 03:08:47 聯合報 記者鄭媁/台北報導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初審通過「公務員懲戒法修正草案」及「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組織法修正草案」,將「郭冠英條款」入法,增訂公務員「免除職務」、「剝奪退休金」、「罰款」規定,公務員懲戒機制將更完善。
行政院新聞局駐外前秘書郭冠英任職新聞局期間發表辱台言論,遭監察院彈劾,去年三月回任台灣省政府外事秘書,任職不久退休即領高額月退俸,引發爭議。
依照現行懲戒制度,公務員若違法失職,只能撤職、記過、降職或減俸,未能有效處罰已離職或退休公務員。
初審通過「郭冠英條款」,增訂「免除職務」懲戒處分,違法公務員可免職,並不得再被任為公務員,也可剝奪、減少退休金,以及罰款等「財產性」懲戒處分,以淘汰不適任公務員。
國民黨立委呂學樟表示,現行「公務員懲戒法」已近卅年未修法,這次能在立法院通過初審,已寫下歷史。
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表示,已退休或其他原因離職公務員,在任職期間違失行為,同樣適用此次修法範圍。
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調辦事法官林欣蓉說, 修法不溯及既往,郭冠英一案將無法適用。
林欣蓉說,一般外界認為公務人員發生事情,監察院或其他機關在查,就趕緊辦理退休。這次修法仿效德國,可以剝奪、減少退休金,即使已辦退休、退休生效,甚至是遺產,已領退休金仍可依法追回。
初審條文也明定,若有軍職人員因案在公懲會審理中,或經監察院提出彈劾者,不得申請退伍。
此外,以往公務人員涉及刑事案件,因停止審議期間過長,無法即時懲戒,導致外界常有「案子發生十幾年,公懲會怎麼現在才判」質疑。
為避免懲戒案件因刑事案件久懸未結而延宕,林欣蓉說,初審條文增訂「屋頂條款」,停止審理最多只能停到第一審刑事判決。


資料來源:
http://udn.com/news/story/6656/811560-%E3%80%8C%E9%83%AD%E5%86%A0%E8%8B%B1%E6%A2%9D%E6%AC%BE%E3%80%8D%E6%87%B2%E6%88%92%E5%85%AC%E5%8B%99%E5%93%A1%E5%8F%AF%E5%89%9D%E5%A5%AA%E9%80%80%E4%BC%91%E9%87%91







2015年3月30日 星期一

單身勞工過世 遺屬請領條件擬放寬 ( V.S.公保遺屬請領條件)


資料來源: 中時電子報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331001505-260114


單身勞工過世 遺屬請領條件擬放寬

2015年03月31日 04:10 洪欣慈/台北報導



單身比例越來越高,為避免勞工過世後,因無直系親屬,剩餘的勞保一次給付差額全數充公,勞動部昨表示,目前正研議放寬申請條件,取消現行規定孫子女、兄弟姊妹需受扶養才可請領的限制。

勞工請領老年給付,如符合年資條件,可選擇請領每月請領年金或一次給付,但日前傳出有單身勞工為避免老而無依,未一次請領110多萬元勞保老年給付,選擇按月領取約1萬2000元年金,不料領了3年、約43萬元就身亡,差額70多萬元因沒配偶子女、父母等親屬可領,全被充公,粗估國內恐有千例類似個案。



依現行勞保作法,遺屬領回年金與一次給付差額,或被保險人因故死亡之遺屬津貼,請領順位為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最後才是受扶養的孫子女或受扶養的兄弟姊妹,若被保險人為單身,父母、祖父母又均已死亡,當被保險人請領老年年金不久即死亡、或在職期間死亡,兄弟姊妹若無受被保險人生前扶養,便不符合請領條件。

勞動部表示,考量未婚單身漸成普遍現象,法律須與時俱進,研議放寬限制,讓請領能更彈性,目前部內正積極研議修法,具體時程還未定,但會盡速討論並提出修法草案。

銓敘部退撫司司長呂明泰表示,公保若發生類似情況,遺屬可領年金與一次給付的差額,且兄弟姊妹不須受死者生前扶養;勞動部則說,各社會保險的給付條件、標準及費率設算等都不相同,不能一起比較,像勞保年金給付的年資給付率便高於其他社會保險很多。


[行政學&考銓] 草食系公務員(公務人員升遷、激勵相關)


資料來源: 中時電子報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331001576-260109

我見我思-草食系公務員
2015年03月31日 04:10
楊舒媚





台北市長柯文哲上任後,自稱「游得比鯊魚快」、24小時LINE治理、快人快語電人、拔官…等作風,讓市府公務員爆出「逃難潮」。

柯P個性是造成此現象的重要原因;但另一方面,新時代公務員也確實不太一樣了。



日本橫濱市最近公布了2014年7~8月間,對全市22925名基層公務員做的調查。結果發現,6成以上公務員「不想就任需要扛責的職位」。

橫濱市於1955年開始實施主管升任考試;過去因是「躍龍門」之道,競爭率為如今的10至20倍。紀錄顯示,願意參加升官考的人,在1993年達高峰,有1451人,之後像溜滑梯般減少;2009年,只剩408人願意來試一試。

成為「幹部」的欲望低,知道狀況不妙的橫濱市,立刻為基層公務員進行生涯規畫輔導;一番心理建設後,2010年起願意「躍龍門」的應試者稍多,但整體而言,還是對升官抱著消極心態。

為了對症下藥,橫濱市府特別做了「橫濱市職員滿足度調查」。過程中,詢問願對當前工作與職務「全力以赴」、或「是不是有光榮感、使命感」時,8成以上基層公務員回答了肯定意見。

但進一步觸及「想不想就任需負更多責任的職位」時,「想」的人只有10%、「有一點想」的為28%;43.4%「不太想」、18.5%說「不想」,亦即高達6成的人,不想升官。

橫濱公務員為何不愛當官?納悶的市政府再對此找原因。

原來,「業務量變大又無法顧及私生活」、「工作與收入不對等」,讓公務員們感到不安,對升官興趣缺缺。負責此調查工作的市府工作改革推進課負責人說,「工作、生活、平衡,人們對工作的看法一直在演進,『草食』系職員或許增加了。」

「草食系」指的是團塊世代後於1970年左右出生的一代,因在長期不景氣的泡沫年代中長大,對一切感到淡泊、做事不積極;接受了重視生態與平等教育;在意生活的健康與穩定;別讓自己受傷、也避免傷到別人的「協調性」,是其「常識」;草食系並非就是草莓族,他們願意做好工作,只是不願意過勞。

世代交替下,草食系世代也正是目前台灣公務力基石。橫濱草食系不當官,台北草食系遇見鯊魚,選擇「逃難」去。

「逃難」未必是懦弱,相當程度是這一世代平和、平等、平權個性之展現;這種特質和柯文哲那一代吃苦、難勞、拚出頭的「肉食系」是不一樣的。

當肉食的柯P鯊魚遇上草食系,北市府公務員逃難潮不難理解,惡性循環下,柯P氣歪歪地一天得吃兩顆血壓藥也可想見。

鯊魚如何運兵草食系,恐是柯P當前最大的市政工程,畢竟獨木難支天。